本站讯(通讯员 钟水菊)近年来,中山市水利局把深入开展普法工作作为大事来抓,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观念和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水法意识显著增强,呈现了“三多三少三无”的可喜局面: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主动报审增多,违法擅自乱建减少;爱护水利工程设施的好事多,损毁水利工程设施案件少;退地还河增多,与河争地减少。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和违纪案件;无因执法不公、不当引发涉法上访事件和重大群体性闹事等恶性事件;涉诉行政案件均以胜诉结案,无败诉案件。
一、注重工作保障,将依法治水摆上议事日程。
该局党委历来重视依法治水,将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落实了普法工作机构和经费,将普法教育作为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依法行政能力的一条有效途径常抓不懈。
早在2000年,该局就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成立了政策法规科专项负责普法工作,并成立了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该局每年还安排15万元用作普法宣传及执法业务培训经费,普法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四·五”普法期间全局投入普法专项经费达40多万元。局领导班子还带头学法用法,除参加省市统一举办的法制培训学习外,对本局举办的各项学法活动,从听课、讨论到考试均自始至终积极参加,为干部职工树立了榜样。党委中心组还将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党委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自觉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及有关水利专业法规,在日常的行政管理尤其是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都十分注重听取法律意见,坚持依法决策。
二、注重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治水良好氛围。
该局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充分利用每年纪念“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契机,集中开展“水法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对水事专业法规进行广泛宣传,自2001年以来共举办全市范围大规模水法知识有奖竞赛活动3次12期、有奖征文活动2期、专题文艺晚会3场、现场咨询活动3场,制发报纸图文专版7期,发表领导专稿或专访8篇、专题宣传文章80多篇,播发宣传标语5000多条次。2004年,该局紧紧抓住中山市受20年一遇重大咸潮影响,人们高度关注“水”问题的有利时机,推出了“爱我中山,关注中山水资源一天游”,通过参观中山水利建设,使市民倍加珍惜水资源。同时,该局注重将日常水政执法活动同法制宣传结合起来,通过电台、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先后对河道采砂专项整顿行动、沿河岸砂石堆场整治、河道僭建物清拆进行了跟踪报道或专题报道等,暨宣传了水利管理法律法规,又展示了水行政管理和执法活动,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自觉遵守水法规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水事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
三、注重学习培训,提高水利队伍依法治水能力。
在对外做好水事专业法规宣传工作的同时,该局将普法工作与推进本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教育。先后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干部学法登记制度、学法考试制度、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等一系列推进普法的工作制度。印发普法宣传资料6万多份,订购学习专用教材5000多册。举办《行政法基本知识》、新《水法》和《行政许可法》等专题讲座12场次,组织水利系统法律知识考试7次,累计5000多人次参考。同时,根据水行政管理及执法的特点,采取集中培训与选派轮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实行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四·五”普法期间在国防教育基地集中全市水政监察员进行每次为期4天封闭执法业务集训2期4批次260人次,系统学习水行政执法业务;先后选派65名执法业务骨干脱产参加省水利厅举办的每期为期10天的水行政执法业务轮训;200多人次参加了省水利厅举办的新《水法》和省、市统一举办《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专题培训。为方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该局有针对性地编写了20多万字的《水行政管理业务手册(内部资料)》和《行政许可法学习手册》,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人手一册,供日常工作和学习参考。此外还选派部分同志参加法律大专或其它相关专业的学历教育,以改善执法队伍中的人员文化机构和专业结构,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注重制度建设,推进水行政管理的规范化。
该局积极采取措施全面规范水行政管理和执法行为,首先建立了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执法工作制度,出台了《中山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中山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中山市水利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制度》,《中山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中山市水利局行政许可业务办理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使执法活动逐步向规范化正规化发展。其次建立公开透明相互制约的审批工作机制,全面规范水行政审批活动。该局根据《行政许可法》对水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清理,重新确定与公示了有关许可事项,并将所有申请、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进出,许可事项与许可决定均在该市政府行政服务在线网及中山水利信息网进行公示和公开,群众申请也可以在网上查询。同时努力建设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由服务窗口统一负责受理申请、审批事项并进行形式审查,业务主管科室进行实质审查,经局长审批后由执法队伍负责监督实施,从而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审批机制。再次建立水政执法监督机制,制定了《水政监察人员工作守则》、《巡查工作制度》、《水政监察五禁令》,《罚缴分离制度》等,采取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全体水政监察人员实行持证上岗,水政监察支队2003年4月被授予 “中山市劳动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04年局机关被评为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五、注重综合整治,有效化解水事热点、难点问题。
该市针对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乱建、乱倒、乱堆、乱种等五乱行为日益增多的情况,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加以解决,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依法加强对河道的巡查监管。围绕“管住堤防,管好河道,安全度汛”的目标,该市认真落实“三巡三查”的工作制度,即巡堤防查违章堆放物、巡河滩地护堤地查违章建筑,巡河道查违章作业,坚决查处了横栏某个体户占用西江河滩地建设仓库,横栏镇贴边村某工业区擅自筑堤侵占河道,阜沙某厂非法占用河滩建房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二是依法开展整治河道采砂专项行动。近年来非法采砂活动对河道堤防安全的威胁越来越大,为此该市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水法规定划定了禁采区和禁采期,并与江门市、顺德佛山区等地建立了联合打击非法采砂协议,加强了对非法采砂活动的打击力度,近两年该市查处非法采砂作业船只459艘次,其中对300多艘次违法采砂船依法实施强制暂扣措施,有效打击了非法采砂活动,乱挖、乱采的混乱状况得到了有效的遏制,确保了堤防安全。三是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的监管。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出现了主动报审多,擅自乱建减少的良好发展态势。
四是依法清除河障,退地(屋)还河成绩显著。该市实施人水和谐战略,结合堤防加固和河道综合整治,全面加强了河道清障力度,清拆了大批占河、占堤占滩历史僭建物。2001年以来先后开展了4次大规模的河道清障行动,全市共清除河道障碍物1200多处,僭建物面积6万多平方米,规模之大,力度之强前所未有。

市水利局李达明局长、康穗明副局长向
“四.五”普法检查验收组同志介绍我市依法治水工作

验收组同志查看市水利局有关普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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