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钟水菊 曾渝军)中山市水利局积极采取措施依照《行政许可法》要求,着力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注重宣传教育,依法行政观念更加深化。
一年以来,该局在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中采取集中学习、派员轮训、专题讲座以及统一考试等形式广泛开展了以《行政许可法》为重点的依法行政教育,先后组织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工作人员200余人次分批参加省、市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学习班,还分5批选派20名具体负责行政许可业务的干部,参加了省水利厅就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而举办的专题轮训。同时结合水利行政许可的实际情况专门编写了《行政许可法》学习大纲组织全市水利系统中层以上干部200余人进行专题学习和考试,还订购了360多套《行政许可法》学习资料,机关干部及基层业务骨干人手一册,供平时学习与工作参考。通过加强对《行政许可法》以及新《水法》等水利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自觉性,增强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许可工作的紧逼感与责任感,进一步深化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
二、梳理行政业务,依法行政行为更加规范。
一方面规范文件。对本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与规范,包括许可的法律依据、法定条件、许可程序、申办材料、办理期限以及是否收费等方面,对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审查清理,重新确定与公示了有关许可事项。同时对主要由该局实施的《中山市内河涌管理规定》、《中山市镇村河涌水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7项有关水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中的行政许可规定进行了清理,对其中3件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个别与行政许可法规定不相一致的内容提请市政府进行了修改。另一方面规范操作。以前一些审批事项,水利局要求申请人须先经局直属单位及镇区水利所初审同意,方可向该局提出申请,将内部审查外部化,增加了一道许可环节,与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不相适应,为此,该局取消了这一初审同意的做法,将其改为内部征求意见。同时该局还规范许可程序,拟定了一套行政许可文书格式,包括《受理通知书》、《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检查记录表》等,以达到逐步规范水行政许可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努力建设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由服务窗口统一受理许可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业务主管科室进行实质审查,最后局长审批把关,水政人员监督审批事项的实施情况,从而形成互相约束、互相监督的严密网络。
三、改善工作方式,依法服务能力更加增强。
该局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落实行政许可有关规定,推行阳光政务、便民服务,确保高效高质处理事务。首先落实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办事。在局一楼大厅实施“窗口化办公”,所有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进出,集中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和公布、发放审批结果。同时对照有关行政许可规定重新修订编印了《中山市水利局办事指南》,并在水利网站上公布,方便群众知事办事。其次充分公示许可信息和许可决定。目前该局实施的8类17项许可事项均在政府行政服务在线网及中山水利信息网进行了公示,并将审批决定按类别公布其主要内容,以便公众查询和监督,大大加强审批工作的透明度。目前该局共公布许可决定443件。再次大力推行网上审批与网上服务。自去年7月1日至今年4月30日,该局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451项,除8宗因特殊原因外其余均纳入网上审批,目前已办结448宗,待办仅3宗。
5月17日下午,中山市联合检查组对水利局行政许可法贯彻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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