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姚安县水保生态修复取得初步成果
 

 

 本站2月19日讯 姚安县位于云南省滇中北部,1989年被列为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县,2001年被列为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该县在认真抓好“长治”工程第五期小流域治理的同时,严格按照《姚安县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到目前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果。

  该县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成立了县乡两级“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制定实施了《姚安县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管理规定》,项目区乡镇、村民委员会制定了生态修复区林草管护的有关乡(村)规民约;认真落实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扩大民间投资的优惠政策,深化“四荒”拍卖制度改革,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以大户承包、股份合作、租赁等多种形式开展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通过政府协调引导,在修复区优先安排国家生态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天保工程、农网改造工程等项目,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加强水保行政执法力度,建立修复区县乡村组四级管护责任制和管护网络,落实封育管护人员等措施,加强修复区林草的封育工作;通过建设沼气池、节柴灶,推广太阳能、以电煤代柴、生食饲养等辅助性工程,促进生态自我修复。2001-2003年,该县实施生态修复修复工程累计修复水土流失面积138.20平方公里, 完成了试点方案规划的防治任务,取得了初步的试点成效。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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