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态建设重点规划
 
一、小流域综合治理

1、  流域概况

1) 自然地理

从中山市水土流失现状图上看,中山市的水土流失区主要分布在五桂山周围地区,并且相对集中于兰溪河、小隐涌和北台溪三个流域,这三个流域的水土流失面积分别为287公顷、451公顷和311公顷,共1049公顷,占总流失面积的65.6%。兰溪河流域水土流失相对而言更为严重,故选用兰溪河流域作为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典型,论述如下:

兰溪河流域面积为31.60 km2,地处中山市区东南面,东面临海。山地、丘陵面积16.50 km2,占总面积的52.2%;山塘水库面积6.21 km2,占总面积的19.7%。

2) 社会经济情况

全流域有3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数为6078人,耕地376.8公顷,其中水田235.5公顷,占耕地面积的62.5%,旱地141.3公顷,占37.5%。人均耕地0.062公顷。

3)气候

 兰溪河流域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暖,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979 mm,其中农作物生长期的4~6月的降雨量占年总量的43%;年平均气温21.8℃;全年日照时数为1654 h。

2、水土流失状况

1997年调查统计,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共287公顷,占总面积的7.2%。其中,强度流失面积70公顷,占流失总面积的24%。

 兰溪河流域的水土流失类型分别有:中度沟蚀、中度采石(取土)侵蚀、强度开发区侵蚀等。其中沟蚀面积97公顷,采土侵蚀40公顷,开发区侵蚀150公顷。

 3、 水土保持措施规划

本流域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红壤土区,流失程度多为中度,但也有程度强烈的。其中,逸仙水库溢洪道右侧及下游的侵蚀部分(面积约27公顷)、张落坑水库下游(翠辉农场侧)的沟蚀部分(面积约30公顷)均地处山坡,坡度较陡(均大于15°),且山体土质较松,砂砾含量多。

逸仙水库溢洪道右岸的侵蚀区,地势较高,前不久的台风暴雨更加剧了侵蚀的程度。该处沟蚀的治理宜采用削坡分级、修排水沟及挡土墙等工程措施,并采取平台上种植果树、坡面种植草皮等生物措施。逸仙水库下游的侵蚀区地势较平缓部分,则采用种植树苗、花卉等措施,既治理了水土流失,又增加了经济收入。

张落坑水库(翠辉农场侧)的沟蚀部分则因地制宜,由翠辉农业开发公司在该处进行“菜蓝子”工程建设,并通过削坡开级、修排水沟、种草植树等水土保持措施综合治理水土流失。

另外,云梯山山麓的沟蚀部分则通过修拦沙坝、种水保林等措施进行治理。

对于采石取土、开发区建设等人为水土流失可采用2.3.2所提出的措施进行治理。

以上所规划的治理措施工程量如下表(表3—1)所示。

3—1      兰溪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措施规划表

项目

水土流失面积

规划治理面积

生物措施

工程措施

种草

造林

封山

谷坊

拦沙坝

沟洫

削坡开级

工程量

土方

石方

单位

km2

km2

km2

km2

km2

m

m3

m3

数量

2.87

2.87

0.77

2.1

0

4

1

2.85

4

3.12

1.71

  

二、 预防监督

1、 重点预防监督区、重点保护区、重点治理区的划分及管理

1) 重点预防监督区

划分:在建或即将动工的工程规模较大的开发建设项目,包括各镇区的工商业开发区,新建或改建的水利、电力、公路等基建工程。

管理:凡没有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的在建工程,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并完成周边控制性水保措施,确保泥水不出红线。对于将建项目,必须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才能动工,水土保持设施要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为有效地实行监督区的管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并监督业主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2) 重点保护区

    划分:包括全市各供水水源地区、山塘水库、旅游风景保护区、农业用地保护区等。

    管理:对于重点保护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落实这些保护区不被随意占用或破坏。

    以水源保护区为例。中山市的大多数水库有供水和发电任务,为了维护库区水环境,减少淤积,延长水库寿命,切实保障水源地的水质和水量,必须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对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开发活动加以限制。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建工业村、推土和采石等活动。

    如长江水库,作为中山市唯一的一座中型水库,不仅是中山市重要的优质水源,也是中山市的一个重要生态风景区。除了要对开发活动加以限制外,还应对水库集雨面积区内的森林进行改造,以改变林相结构单一,林分质量低,森林的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生态功能未能充分发挥的状态。目前,中山市“一区三线”森林改造工程已经顺利开工。

3)重点治理区

    划分:各片人为、自然流失较严重区域,如兰溪河、小隐涌和北台溪三个流域。

管理:对于人为水土流失区实行“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原则,各流失地的治理经费由业主自行解决。尤其是要保证各开发业主自觉地按有关要求,在限期内完成水土保持治理的任务。为了保证重点治理区的治理能顺利实施,市水利局应与涉及水土保持的主要部门(包括国土局、规划局、林业局、交通局等)进行合作与协调,共同参加重点治理区的监督管理。

三、监督执法

1) 监督执法

    中山市的水土流失总面积为16.00 km2,其中88%的水土流失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人为因素引起的水土流失主要是开发区、公路建设等建设项目没有做好配套的水土保持措施引起的,如果不治理好这种流失,它就会随着开发、建设的发展而加剧,反过来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开发建设的进行,也会降低中山市招商引资的竞争力,影响“工业立市”策略的顺利实施。

    要有效地控制和治理中山市的水土流失,尤其是人为水土流失,必须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从法律的高度来保持环境,治理流失。因此,我们要做好如下的工作:

    A.《中山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山市实际情况制定出来的。该办法将作为我市今后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本市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B.依靠群体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水土保持工作必须得到广大群众及各级政府的支持才能更好地开展,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同时,提高全社会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理解,减少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尤为重要。                      

C.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保证方案在有效的管理监督下顺利实施。必须把管理监督队伍的人力、物力、财力问题解决好,并加强对管理监督人员的培训。

2)“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在开发区、公路等区域落实“三同时”很重要。为确保“三同时”的实施,应采取如下措施:

    A.对凡会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活动,实行水土保持监督,必须执行先批准后开发,谁开发利用谁保护、谁经营谁治理的原则。

    B.从事房地产开发,开办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开发区,修建道路等基础设施,及其它工业企业等新上的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凡会引起水土流失的必须具有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方可申请列项。

C.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要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若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测网络建设

为了有效地预防水土流失,监督水土保持设施的落实,收集有关资料,必须建立完善的监测网络。监测网络的建设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A.各镇区水利所组成专职水保队伍负责本辖区内的水土保持日常工作,配备专职水保人员,加强对易发生水土流失地区的巡查,及时向上级汇报新情况。

    B.在水土流失较严重地区建设水土保持监测网站,负责该地区水土流失资料的监测、收集,推广应用新的水保技术成果。根据中山市水土流失现状,计划在城桂公路三乡段建立1个监测网站,设立4个监测断面。

C.向社会聘请业余水保监督人员,及时发现违反水土保持法规的行为,以缓解专职水保人员人手不足的问题。

四、开发建设区示范工程

根据有关资料及现场调查,地处翠亨附近、岐湾公路两旁长沙埔段被确定为人为侵蚀的水土流失区,侵蚀类型为“开发区”型侵蚀,属强度侵蚀,面积约为70公顷。它呈条状沿岐湾公路东西向分布。该流失区植被稀少,基本没有乔木,仅有一些杂草, 以至该路段近2 km长的边坡黄土裸露,表面坑洼,并有大量较深的侵蚀沟。每逢下大雨,大量黄泥水夹着泥团及沙石流到排水沟和公路上,不仅淤积沟渠、河道,而且危害交通安全。

经调查,得知该流失区的形成与几年前的“开发热”有关。主要是由于开发商既没有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也未在开发过程中采取过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造成的。后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多次督促,要求开发商做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但未得到开发商的重视。

因该流失区在公路旁,且流失面积较大,并属强度流失,所以本次规划决定以该流失区作为水土保持开发建设区示范工程。搞好该开发区示范工程,对今后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根据该区的实际情况,建议采用多种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1)在适宜的地方采用种树种草,增加植被的措施。在公路边坡的底端,可以种植一些攀爬植物及草皮,在边坡的高处,则种植树木,这样做有利于植物对土壤及水分的固定,也有利于植物的生长。(2)在坡度较大、土质疏松的部分做好削坡分级的治理,并对侵蚀沟进行治理(治理措施可采取沟头防护,修谷坊等措施)。(3)必须做好植被的养护工作。加强日常的洒水、施肥、剪修等工作,对松动的植被进行固定,以避免黄土裸露出来,破坏整个示范区的景观。

这个示范区应在2005年全面完成水土流失治理。 (水保农水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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