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库清明期间无火灾
 

   

   本站讯(通讯员 苏康枝)清明期间,长江水库工程管理处制定有效措施确保防火安全:一是领导重视落实防火安全技术责任制,在消防器具配备、电器安全使用等方面均责任到人。二是与市林业公安分局、长江库区水源林自然保护区林区管理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每天共计20人次重点加强对福获村、水库大坝、怡景酒店及周边地区的巡查,并通过出动宣传车、广播、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长江库区水源林自然保护区的有关规定。三是增加水政监察人员快艇巡查次数,由原来的每天2次增至4次,严格控制入库船只航行。四是严守各个入库路口,严禁扫墓人士携带火种进入库区。通过采取以上有效措施,长江水库库区有效消除火灾隐患,清明期间没有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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