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钟凡)为确保水库度汛安全,中山市在对所有小(1)型以上水库落实防洪限制水位的基础上,又下达了对五桂山区范围内部分小(2)型水库防洪限制水位,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同时,市三防指挥部还要求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和抢险预案,凡未按省定标准贮备防汛物料的务必迅速按标准配备。
二是各水库要严格按下达的防洪限制水位运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超蓄。对拒不执行汛期防洪限制水位运行的,要追究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各相关镇区要加强防汛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落实,加强水库的管理,落实做好度汛各项安全措施,要经常巡查观测大坝,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暴雨期间要加强值班巡逻,发生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将有关情况迅速向水库权属单位和市三防指挥部报告。
四是要求市小水电管理总站按照制定的防洪限制水位计划,加强对水库水位运行的监督检查,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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