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钟凡)汛期已至,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水旱风灾害统计上报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中山市三防办目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一是各地要重视对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的领导,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及时准确作好报灾工作。
二是各部门及各镇区水利所、民政办(社会事务办)、农办分别落实一名人员负责灾情报送工作,并将人员名单上报市三防办。
三是为迅速、准确掌握灾情,为各级领导指挥救灾救济工作提供依据,每逢发生洪、涝、风、暴潮、干旱等自然灾害时,各有关部门及镇区三防指挥部要迅速组织相关单位赶赴灾害现场查核灾情,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好有关灾情统计表格,由领导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于灾害形成24小时内上报初步灾情;以后每日16时前上报灾害发展情况,灾害结束两天内填报最后核定结果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如遇突发性、局部性灾情、险情,要在第一时间首先电话告知市三防办,然后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上报有关文字材料和表格。
五是各单位对灾情检查统计后,城区各部门直接报送市三防办,各镇区分别上报给市三防办、民政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各一份,经核灾后,由市三防办统一逐级上报。
六是上报灾情统计报表,既可以手工填写灾情统计表传真上报,也可以从中山水利网下载统计表,电子邮件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