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2006年在全省县以上单位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即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个方面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指示,按照中山市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和省水利厅要求,结合中山水利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争当全省水利排头兵,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夯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基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定不移地推进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突破阻碍科学发展的体制障碍,破解制约科学发展的各种难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努力实现改革开放和党的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把“三个走在前面”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排头兵观念深入人心。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紧密结合中山水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决破除妨碍当好排头兵的各种思想障碍,做到“五破除五树立”:破除片面发展、粗放发展的思想,在水利工作上要摈弃“重建轻管”、“重开发、轻保护”的发展老路,树立统筹兼顾、又快又好的发展意识,实现水利建管并重、开发保护并重,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破除固步自封、安于现状的思想,突破传统水利建设管理思维模式,树立敢为天下先的中山精神,不断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破除事不关己、无所作为的思想,充分认识加强水利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树立不进则退、岗位争先、争当全省水利排头兵的责任意识;破除消极等待、坐享其成的思想,树立抢抓机遇、开拓进取的机遇意识,未雨绸缪,科学制定规划,增强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提高危机管理水平,实现“人水和谐”与防汛抗旱“两个转变”;破除党建工作是“软指标”难出实效的思想,树立党的建设是保障、主动抓党建的政治意识。
(二)推动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面推进,加大改革攻坚和体制创新力度。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在水利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中,进一步推进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等重点领域的改革不断深化,形成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创造有利于中山水利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推动水利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以编制和实施“十一五”规划为契机,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正落实到水利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按照2006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提出的构建六大体系的工作思路和完成八大任务的要求,认真抓落实。重点要在实现“六个促进”上下功夫:坚持以人为本,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首要目标,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如确保防洪安全与饮水安全,优质高效地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等);进一步转变水利建设与水管理模式,提高水利发展的质量与效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完善水利科技创新体系,提高水利科技和信息化水平,建设具有中山特色的创新型水利,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统筹做好水资源保护,继续推进全市内河涌整治工程,促进节约用水,强化生态保护;加强农村水利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解决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和改革的深层次矛盾,促进水利协调发展。
(四)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台阶。要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坚持掌权为民,用权为民。要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结合2006年在水利系统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程序,继续完善水利系统的政务公开、办事公开、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大网上审批、网上办事的力度。建立健全机关作风投诉、受理、督查、处理等制度,为实现“三个走在前面”提供优良服务。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努力减轻人民群众灾害损失。扎实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和饮水安全工程,全面加强内河涌整治,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水利方面的议案或提案,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多为群众和基层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扎实推进“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本局驻阜沙镇阜东村)工作,在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密切机关和基层的联系上取得新成效。
(五)推动先进性教育成果巩固扩大。深入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切实落实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积极探索“党员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突出抓灵魂、抓班子、抓骨干、抓基础、抓作风、抓制度,努力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高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本领,提高把握方向、总揽全局的本领,提高统筹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提高识才选才、育才用才的本领,提高执政为民、固本强基的本领,提高干净干事、拒腐防变的本领,为实现“三个走在前面”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主要做法
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大体分为“学习动员”、“实践活动”、“评议检验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月下旬至4月底):学习动员,围绕“三个走在前面”开展教育,夯实当好排头兵的思想基础。主要做法:
1、动员阶段。2月下旬,召开动员大会,对市直机关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进行部署。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主要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责任要求。
2、学习讨论。3—4月,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我省发挥排头兵作用的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组织好四个专题学习: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中山;三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与当好排头兵;四是中山市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实施纲要。围绕“三个走在前面”,开展“市直机关如何当好排头兵”大讨论。通过学习教育,强化对“三个走在前面”的理解,增强当好排头兵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3、深入调研。组织有关人员到基层单位和体制机制创新成效显著的地区、单位开展调研,可组织学习参观荣获2005年度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一等奖”的先进单位,找出与当好排头兵要求的差距,选准突破口,写出调研报告,并充分运用调研成果,形成新的发展思路和对策。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结合分工,确定专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
第二阶段(5—9月):围绕“三个走在前面”抓好落实,开展实践活动。
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
1、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到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紧紧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各项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近年来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联系实际,主要抓好三项实践活动:
一是如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探索和实践新时期的治水思路。如:中山的防汛抗旱如何实践“两个转变”,打造现代化防洪体系;如何整治内河涌,实现人水和谐;如何开展好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问题,实现城乡水利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是开展向水利工作先进省(市)和先进典型对口学习的实践活动,通过学习找差距。同时抓好组织实施今年“七一”表彰活动,在全系统营造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是制定相关措施,认真对照检查。属于本部门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属于跨部门、跨单位的问题,牵头部门要负起责任,配合部门要大力支持,共同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局党委工作任务的落实。
2、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到推动本部门工作的创新发展之中。重点是着力改革攻坚,破解发展难题。着力在抓好排头兵实践活动“五个推动”的任务上采取有效措施,拿出实际行动。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组织力量,重点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认真研究构建中山和谐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如何更快更好地实现自主创新问题,要拿出具体政策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研究,当好改革攻坚和创新发展的带头人。
3、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到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之中。重点是切实抓好整改,解决突出问题。各单位和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未完全落实的整改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以责任到位促整改到位,尤其是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上下功夫。组织党员和团员青年到“十百千万”驻村单位学习访问,办实事,开展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带头参加扶贫济困,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把市直机关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过程,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先进性建设成果、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增进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
第三阶段(10—11月):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组织评议,检验排头兵实践活动成效。
对照“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组织开展机关作风评议,采取自评和他评相结合,以他评为主的方式对市直各单位及其内设机构落实排头兵实践活动“五个推动”任务的情况进行评议。
排头兵实践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四、加强排头兵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排头兵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水利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达明同志任组长,局党委成员和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党委副书记、局纪委书记赵彬炎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科内,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各直属单位也要配合这个活动相应开展有关工作, 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排头兵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排头兵实践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二)周密部署,搞好结合。各科室要按照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排头兵实践活动与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防汛抗旱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日常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2006年在水利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的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和谐水利、和谐社会有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统一要求,分类指导。局机关各科室要结合实际,按照局党委的部署,抓紧启动实践活动。局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针对不同科室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提出切合实际的指导意见,还要加强检查督促。做到及时了解情况,交流信息。局机关各科室,要及时将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情况向局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要利用内部办公自动化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中山水利网站要把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摆上位置,开设专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中山市水利局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