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钟水菊)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中山市内河整治工作已基本实现“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的阶段性目标,有力地促进了中山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 2000年至2004年全市内河整治工作情况
2000年8月,中山市委、市政府作出全面整治全市围内河涌的部署,提出把全市镇村内河建设成为能引、能蓄、能控制、能调度、能通航的河网。为确保内河整治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市委、市政府先后将内河整治工作纳入全市“十五”计划、“农村五项工程”及文明镇村考核评比条件,每年由市财政拨出专款用于内河整治,市政府还分别在小榄、坦洲、阜沙等镇召开现场会,逐步将该项工作引向了深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镇区迅速行动,市直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全市内河整治成效显著,截至2004年12月底,全市共投入内河整治资金6.5亿元,累计整治河涌160条,合计完成土方1600万立方米,石方158万立方米,砼方19万立方米,清理水浮莲及水面垃圾30万吨,清拆建筑物2500多间9万平方米,堤岸绿化26万立方米。尤其是三角、小榄、南头、古镇、民众、黄圃、坦洲、东升等镇内河整治认识高、行动快、效果好,有效地改善了当地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4年多的内河整治工作实践证明,内河整治是一项“善待民生、深得民心”的德政工程,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巨大,主要体现在:
一是内河水环境较大好转。各镇区通过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使许多内河涌由过去的“死水”、“浊水”变成“活水”、“清水”。二是内河涌的防洪排涝能力得到增强。各镇区在内河整治工作中,十分注意结合疏浚河涌,加固培高内堤,避免堤围漫顶,减少内涝。三是村容镇貌明显改善。各镇将内河整治与搞好村容镇貌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做好内河涌的砌石护岸和美化、绿化、亮化、净化工作。四是河道航运功能有效改进。各地积极解决与河争地矛盾,在清淤护岸的同时,积极清除河障、堤障,还河于民。五是农业生产环境显著优化。内河综合整治促进了水质好转和水路运输畅顺,加强了灌溉和排灌功能,从而巩固了地面作物的旱涝保收,促进农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同时由于中山市水环境的优化改善,水产业降低了用药、用电成本,产量和质量都显著提高。
但是内河涌所积累的问题毕竟是几十年所遗留的,限于经验、资金、认识等条件,内河水质的改善尚未有全面显著的改观,还存在内河支堤普遍低矮、部分河涌宽度缩减、内河整治工作简单化等问题和困难。这些不足,有待今后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下阶段工作意见
中山市政府决定自2005年起,再用4年时间对全市内河涌进行集中性的延续整治。要求到2008年年底,全市主要内河涌清淤基本完毕,内河主要支堤加高培厚至能满足防洪、排涝和加速水体流动、恢复河流生态功能(各镇区支堤高程标准稍迟下达)。主要内河涌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以上,流经中心城区的河涌两岸得到绿化、美化和净化。为此,主要加强以下三项工作:
(一) 明晰建设重点,提升整治效益。
从前段情况看,不少镇区在内河整治时只注重清淤疏河而忽视了加堤,使干堤水闸始终不能按原定正常较高水位开关,致使各围内河涌基本长期处于低水位运行,水体始终在固定位置前后摆动,不利水体置换,影响水质的提高。而各地内河涌整治主要集中在各城中心区河段,对跨流域、跨地区的公共河涌整治步伐较慢。因此,今后一段时期将内河支堤加高培厚与河道清淤疏浚两个方面作为内河整治工作的主攻方向,并重实施,以提高河涌的运行水位,加快水体置换速度,从根本上提高水体质量,争取用3—5年时间把各内河支堤全面加高1—2米。同时各镇区在内河整治工作中遵循先中心后边远、先主干后分支、先清淤后护岸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分清缓急,力求效益最大化。跨镇区公共河涌的整治上下游统一行动,相关镇区应打破区域界限,树立大环境意识,整治好各自范围内河段,通过联动体现共同效益。
(二) 优化规划设计,还河涌于自然原貌。
在内河整治过程中发现个别地方和群众对内河整治认识有偏差,内河整治工作简单化。有的认为,内河整治就是疏河清淤;有的热衷砌石护岸,河涌变成了下水渠道;有的则简单地将河涌覆盖了之,削弱了河道的自然景观和生态功能。下阶段内河涌整治中应严格按照“统一规划、综合整治、改善水质、积极保护、美化河岸”的原则实施建设管理,尤其是在制订计划、开展设计、日常管理上要切实体现和遵守这一原则。挡水墙高度一般应不高于珠基0.5米,迎水面应绿化或植树,以还河涌于自然的原貌。整治规划应将增强河涌的排涝和水环境功能作为重要方面予以统筹考虑,尽量减少内排泵站建设,加快关联河涌的疏通,尽最大的能力发挥外排泵站功能。同时要尽可能避免实施河涌覆盖工程。干堤水闸工程设计应兼顾考虑防洪与纳洪的需要,在工程设计上增加水闸的进洪功能,充分发挥水利设施引水置换河涌水体的作用。
(三) 加强长效管理,保障整治成果。
由于历史原因,少数群众对保护河涌支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内河整治看作是改善河涌两岸交通状况的一个机会,不但没有清拆原有侵占河涌或堤围的建筑,反而侵占水面用于扩大支堤堤宽来改善河岸边的陆路交通。由于缩窄河涌断面,损害了河涌的防洪、排洪、航运功能,并减少河涌水环境容量,从而降低了河道自净能力,违背内河整治的根本目的。因此,新一轮内河整治中一定要切实纠正上述错误做法,要切实抓好临河工程的审批监督,尽力避免“与水争地”。单位和个人在内河涌及其管理范围内进行各类建设和作业活动,须事先征询当地有关水利部门的意见,再报市水利局审查批准。且需采取补救措施维持河涌现有宽度,不要破坏内河涌的防洪排涝体系和航运功能,对内河涌及其管理范围内原已建成的各类建筑物及设施,视其对河涌的影响程度,结合河涌整治的需要,逐步清拆、迁移和改造。要实行内河涌宽度控制目标管理,内河涌均需按经市水利局审查同意的宽度控制线实施控制,以保证现有内河涌防洪排涝能力。
在抓好工程整治的同时,要十分注意探索水利工程管理新方法,通过对水利工程的科学合理调度运用来巩固和提升内河整治成果。如在水闸启闭管理上寻求平流开关转为错流开关的方式,充分利用水头差形成的水能动力推进内河涌的水体流动,减少淤积。各地要发挥中山市过境水十分丰富的优势,积极利用外江大量客水引水冲污,并最好在接近口门的内河涌开展此项工作,使排出的污水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活饮用水保护区的影响。在排污总量超标的枯水时段,通过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调水输水,稀疏污染,使得水体达标,从而维持一个良好的水生态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