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水和谐 与法同行
 

-------------纪念新《水法》实施五周年!

 

中山市地处珠江三角洲南部,河网密布,地势低洼,是著名的水乡。治水管水任务繁重,中山市水利部门坚持人水和谐的理念,认真实践“依法治水,造福人民!”的庄严承诺,坚持依法治水、管水,成效显著。

一、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治水氛围不断改善

新《水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山市水利局按照制度化、系列化、多样化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以新《水法》为重点的水利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先后投入专项经费40多万元,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水法知识竞赛、报纸图文专版、有奖征文活动、专题文艺晚会、现场咨询活动等形式,在全市城乡开展了广泛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台、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河道采砂整治行动、沿河岸砂石堆场整治、清理河道违章建筑等专项执法行动,进行跟踪报道,着力营造“人人讲水法,个个守水法”的社会氛围,向社会充分展示水行政执法活动的同时,增强群众的水法意识,促进和规范了执法活动,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全市呈现出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主动报审增多,违法擅自建设减少;爱护水利工程设施的好事多,损毁水利工程设施案件少;退地还河增多,与河争地减少的“三多三少”可喜局面。群众的水法意识显著增强,社会对水资源问题空前关注,治水环境不断改善,依法治水的社会氛围逐渐形成。

二、着力构筑政策支撑和体制支持体系,治水保障落实

首先,针对中山水利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政策调研,为治水管水提供政策支撑和体制支持。适时出台了《中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中山市围内河涌管理办法》、《中山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中山市工商业户堤围防护费计收、使用和管理规定》、《中山市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管理规定》、《中山市河道管理范围砂石堆放管理暂行办法》等10多项规范性文件,其中的政策措施对促进我市水利管理和水利事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其次,努力构建公开透明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全面规范水行政执法活动。以水行政审批为突破口,全面推行阳光政务。行政审批是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实施新《水法》的重要环节。审批活动是否公开公正公平,是否严格依法进行,关系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关系到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近年来,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规范水行政审批活动,提升行政效能。一是公开办事条件、程序及相关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印发办事指南方便社会各界和申请人查询。二是设立服务大厅,实行申请审批事项一个窗口进出。凡审批事项统一由服务窗口受理和公布发放审批结果,方便当事人申请和查询。三是明确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相互制约。服务窗口负责受理审批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主管科室进行实质审查,局长审批,执法队伍负责监督实施,实现了行政审批与执法巡查处罚相分离,从而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审批机制。四是,大力推行电子政务,行政审批不仅实现了“窗口化”服务而且实现了网上办理,行政效能大大提升。通过这些措施增强行政审批工作透明度,提高了规范化水平。

再次,大力开展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为依法治水、管水消除体制障碍并提供组织保证。全市24个镇(区)均设立水利所,明确了水利所为当地政府水利职能部门,全市镇(区)水利所共核定548个事业编制,人员经费由当地财政核拨。籍“事企”分开及财政“收支两条线”改革,将水利所人员及管理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管理。改变了长期以来,基层水利管理单位名称不一、职责不清、人员无编制、经费不落实的状况,告别了过去基层水利单位自己赚钱解决管理及运行经费的尴尬局面。水利局直属企业管理性质的单位全部与局机关脱钩,或改制分流或划转到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彻底改变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从体制上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管水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大力强化执法力度深度,治水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区域水资源管理,区域水资源管理规划的编制工作顺利展开,按照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要求,编制完成了《中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中山市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和《中山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为区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奠定了规划依据和科学标准。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得到全面实施。全市共发放取水许可证145套,取水计量管理全面铺开,水资源费全面开征并步入正轨,征收面100%。限额以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有序开展,为水资源的科学配置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近年来我局积极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加强对水资源的调控和配置。一方面,加大了南部缺水地区蓄水工程建设,先后新建坦洲铁炉山、神湾南镇、南朗黄泥坑等蓄水度咸水库,新增库容207万立方米,对22座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新增年供水能力超过1000万立方米。另一方面,对干提水闸增设进洪功能,对内河涌实施动力换水,通过对水利工程的集群调控,加速水体的流动和置换,改善围内水质,着力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是全方方位推进工程建设。认真实施新《水法》的关于加强水利建设的规定,不断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投入,水利工程建设投入资金由2000年的每年1亿元增加到去年的每年2亿元。坚持不懈地推进以江河堤防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全面抓好险段、险闸、险库的除险加固,兴建了一批大、中型排涝泵站,地势低洼地区易内涝等问题基本解决。城乡水利工程建设取得了可喜成果,防洪投旱防灾减能力显著增强,先后经受了5年特大咸旱和每年数次特大暴雨的严峻考验,尤其2003年台风“杜鹃”及2005年西江特大洪水,中山均实现了无一人因灾死亡,无一处水利工程发生溃决事故,无一家企业因缺水停产,最大限度地减轻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积极调整治水思路,着力打造健康河流。坚持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在防止水对人类的侵害的同时,也要防止人类活动对水的侵害,采取清淤、护岸、植树、绿化、治污,清理违法占河建筑等手段,全面开展对内河涌的综合整治,截止20076月全市累计已投入整治资金8.7亿元,整治主干河涌1227公里,初步实现了主干河涌“不断流、不浊臭、不缩窄”的目标。

三是规范水事秩序。加强了对河道的巡查监管。围绕“管住堤防,管好河道,安全度汛”的目标,我局及基层水利管理单位采取措施加强了对河道堤防的监管力度。认真落实“三巡三查”的工作制度,即巡堤防查违章堆放物、巡河滩地护堤地查违章建筑,巡河道查违章作业。坚决查处了一批违法侵占河道等的行为,有效地遏制在河道管理范围乱占、乱建、乱堆、乱倒、乱挖等五乱行为的蔓延。依照《水法》规定划定了河砂禁采区和禁采期,加强了对非法采砂活动的打击力度。五年来共立案查处河道违法采砂作业573宗,查扣违法采砂作业船只555艘次,罚款166万元。有效打击了非法采砂活动,乱挖、乱采的混乱状况得到了有效的遏制。针对沿河岸砂石等物料堆场过多过滥给防洪安全和河道堤防管理带来的不利影响的实际情况,近年来,我局按统一规划、规范堆放、控制总量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沿岸砂石堆放统一归口水利部门管理,依法实施了沿岸砂石堆放许可制度,过多过滥和不按规范堆放的局面得到了改善,确保了堤防的安全。河道清障的力度空前,退地(屋)还河成绩显著。近年来,我市认真实施人水协调战略,结合堤防加固和河道综合整治,全面加强了河道清障力度,清拆了大批占河、占堤占滩历史僭建物。五年来,全市共清除占河临河违法僭建物1200多处,面积6万多平方米,规模之大,力度之强前所未有,各方面反响强烈,全市水事秩序明显好转。

水是生命之源,是生态环境中最活跃,影响最广泛的基本因素。水又是基础性和战略性的资源,影响和制约当今世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防洪减灾、打造健康河流、解决水质性缺水问题,必须全面贯彻执行新《水法》确定各项水管理法律制度,全社会必须依法治水、管水、用水,努力实现水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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