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介绍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要求在35年内基本上搞好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江海堤围达标建设、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达标建设。这是省委、省政府根据我省的水利现状,与时俱进地作出的决策,符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对促进我省的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的安康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      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的范围

城市防洪工程的对象为县城以上的城镇;江海堤围为捍卫农田5万亩以上的堤围;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则包括:(1)安全鉴定核定为类坝的水库;(2)个别未经安全鉴定但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的水库;(3)国家要求近期实施除险加固规划内的水库。

2      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的规模、投资

主要工程共290宗,工程建设投资估算539亿元。其中在建工程项目135宗,投资308亿元;新列工程项目155宗,投资231亿元。

(1)      城市防洪工程109宗,投资估算295亿元。其中在建工程项目57宗,投资209亿元;新列工程项目52宗,投资86亿元。

(2)      主要江海堤围工程77宗,投资估算102亿元。其中在建工程项目40宗,投资49亿元;新列工程项目37宗,投资53亿元。

(3)      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达标工程100宗,投资估算38亿元。其中在建工程项目36宗,投资13亿元;新列工程项目64宗,投资25亿元。

(4)      省属重点防洪工程4宗,投资估算104亿元。其中在建工程项目2宗,投资37亿元;新列工程项目2宗,投资67亿元。

3      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的经济评价

工程完成后,直接受益人口约有5000万人。较高标准的城市防洪工程和主要江海堤围工程可捍卫人口约4000万人,捍卫耕地约1400万亩,捍卫固定资产和GDP保守估算超过全省总量的60%。在发生50年一遇的洪水情况下,大中型水库可确保安全,县城以上城镇可得到有效防御,可大大减少灾害损失。经对水库效益测算和采用灾害经济损失代替法对城市防洪、江海堤围工程的直接经济效益进行粗略的评估测算,平均每年可减少洪水和台风暴潮灾害天气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和获得其他效益共约60亿元。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原计划在2015年前完成,如能提前到2008年完成,则比原计划提前7年,这意味着在总体投入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可获得直接经济效益420亿元。

4      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完成时间的安排

根据先急后缓和项目前期的工作情况,安排具体计划为:城市防洪工程按3年计划安排,情况特殊的可在5年内完成;江海堤围和大中型水库工程按5年计划安排,特殊情况可在8年内完成。


    何承伟:广东省水利厅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

    来源: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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