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事纠纷解决前,纠纷各方必须遵守什么规定

根据《水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规定,水事纠纷解决前,有关各方或者当事人,必须遵守下列两项规定:

(一)在水事纠纷解决前,未经各方达成协议或协商不成,当事各方不得单方面改变现状。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在处理水事纠纷时,有权采取临时处置措施,有关各方或者当事人必须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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