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的水事纠纷应循民事途径解决

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的水事纠纷在性质上属民事纠纷,受水事法律规范及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应循民事纠纷解决途径解决纷争。依照《水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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