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按照省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提出的防汛责任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现将我市各镇区防洪安全责任人及五万亩以上联围、万亩联围、市属工程、小(1)型以上水库等水利防洪工程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各级有关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防汛抗洪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附件一

中山市各地区防洪安全责任人名单

 

镇 区

   

 

镇 区

   

 

 

 

 

火炬区

 

主任

 

黄 圃

方维廷

镇长

石岐区

甘建仁

主任

 

南 头

黄林兴

镇长

 

李磊坚

主任

 

东 凤

高瑞生

镇长

 

袁永康

主任

 

阜 沙

何星球

镇长

西 

蓝卫海

主任

 

民 众

严锦洪

镇长

 

彭志辉

镇长

 

三 角

黄泽科

镇长

 

梁汉熙

镇长

 

五桂山

霍嘉来

主任

 

吴翘楚

镇长

 

南 朗

陈有兴

镇长

 

苏恩明

镇长

 

三 乡

郑加荣

镇长

 

梁容培

镇长

 

神 湾

梁德胜

镇长

 

周尚谦

镇长

 

坦 洲

林少明

镇长

 

文卫戈

镇长

 

 

黄顺欢

镇长

 

 

 

附件二

  中山市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名单

 

一、五万亩以上联围

工程名称

所在镇区

行 政 责 任 人

技术责任人

 

 

 

 

 

 

 

 

 

周耀良

副镇长

李佳荣

所长

 

杨业荣

副镇长

陈少佳

副所长

 

林锡华

副镇长

黄三牛

所长

 

蔡锡元

副镇长

蔡根传

所长

 

梁健强

副镇长

梁长权

所长

 

阮敬洪

副镇长

李林欣

所长

 

黄桂平

人大副主席

梁寿炳

所长

 

黄顺欢

镇长

杨坤棠

所长

石岐区

黄惠嘉

副主任

徐泳雄

所长

 

 

 

洪卓生

副镇长

邝业祥

所长

 

黄伟元

副镇长

吴炎泉

所长

民三联围

 

郭明星

副镇长

梁兴全

所长

 

黄声群

副镇长

方海生

所长

中珠坦洲联围

 

郑浩枝

副镇长

何敬标

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