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级领导、抢险队伍、防洪措施及防汛物资落实情况;
(二)穿堤管道、水闸、砖厂口、上落口等是否已作防洪的关闭;注意大堤、水闸、外排泵站的出水渠道、暗窦在高水位下的运行工况;
(三)大堤外沙场、石场堆放情况。严格控制堆放高度,减轻大堤荷载;
(四)堤外工厂、仓库物资转移及小围农作物、鱼塘受洪水影响情况;
(五)围内低洼地方预排及泵站抢排渍水情况;
(六)各项防洪工作准备、好人好事、受洪水影响损失;
(七)发现险情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