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4亿元吹响灾后重建“集结号”
 
 
    记者昨日从陕西省水利厅了解到,陕西省将投资14亿元,利用3年时间完成汉中、宝鸡等7个市(区)42个县(区)的1511处震损水利设施灾后重建,确保到2010年,所有震损水利设施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

 

5.12汶川地震使得毗邻的陕西省水利设施损毁惨重,据统计,汉中、宝鸡等7个市(区)的42个县(区)总计135座水库、92处堤防、1284处城乡供水设施及其它防汛、水文、灌溉、水保、渔业、水电等设施不同程度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1亿元。震灾严重的影响了这些水利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给水库周边及沿河下游地区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及重要基础设施造成直接影响和潜在危害。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问题和政策措施的意见》精神,陕西省水利厅日前编制完成了《汶川地震陕西省灾后恢复重建水利专项规划》。

 

考虑全省受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大部分水利设施又具有明显的公益性,《规划》灾后恢复重建投资的主要来源为中央补助和地方自筹两部分。规划估算总投资14亿元,其中应急修复1.75亿元,灾后恢复重建12.25亿元。其主要建设内容为防洪减灾设施,包括水库、堤防、水文水资源、地下水监测、防汛通讯以及山洪灾害防御设施6项;城乡供水设施,包括乡村人畜饮水设施和城镇供水设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包括灌区设施、农村小型灌排设施、农村水电设施3项;水土保持设施;其它水利基础设施,包括渔业设施及其它水利设施。

 

在灾后工程建设安排中,《规划》按照“先应急,后重建;先除险,后完善;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规划三年内全面完成全省受损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其中2008年计划完成投资78570万元,2009年完成灾后重建投资37320万元,2010年完成灾后重建投资24219万元。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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